2015/12/29
【重要】學生參與校外實習注意事項

再次提醒,103學年 學生參與校外實習 各系必需遵行之事宜:

 

1.依教育部規定,為保障學生權益,於學生參與校外實習時,請系務必以校之層級為學生簽訂「合約」或備「公函」(擇一),並會辦研發處

 

2.附檔校外實習名冊】用以填列103學年校外實習學生資料,請各系確實記錄備查,並於104815日繳交103全學年之名冊(電子檔及紙本)及合約或公函(依名冊編號排序於名冊之後),擲回研發處實習輔導組,以利每學年教育部校務資料庫填列。


3.若合約及公函缺漏任一資訊(實習名額、學生姓名、期程、時數),需加附該學生實習差勤記錄或可呈現缺少資料之表單證明文件。

 

4.若未遵守上述事項,造成學校或學生權益損失,請各系自行負責。

 

103學年校外實習必備文件(其餘實習表單視各系或實習老師之需求使用)

附件1:103學年校外實習名冊(##系)空白表單

附件2:南華大學校外實習合約書範本_有薪資版本 (紅字為必備資料,餘可視實際狀況修改使用)

附件3:南華大學校外實習合約書範本_無薪資版本 (紅字為必備資料,餘可視實際狀況修改使用)

附件4:103學年度教育部校外實習保險共同供應契約及保險內容

 

各相關訊息更新於「學校網站\研究發展處\實習輔導專區\校外實習相關表單」。



● 南華大學103學年校外實習合約書範本_無薪資版本

 南華大學103學年校外實習合約書範本_有薪資版本

 103學年度教育部校外實習保險共同供應契約及保險內容

● 103學年校外實習名冊(##系)空白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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