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活動目的: |
邀請全國民眾發揮創意製作10~15秒鐘以『支持著作權』為主題之宣傳影片,以行動支持著作權,透過影音作品分享與呈現,達到對社會大眾快速宣傳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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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活動對象:一般大眾皆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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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創意及科技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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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活動日期: |
• 徵件日期:即日起~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
• 票選日期:103年10月06日(星期一)~10月22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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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活動網址:www.copyright2014.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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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活動小組:02-27319881/ E-mail:e-copy@sapr.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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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活動辦法: |
1.影片徵選 |
KUSOi自拍 影片徵選辦法 |
主題設定 |
以支持著作權的概念為主軸自行延伸發想拍攝 |
徵選格式 |
1. |
影片拍攝器材不拘,規格需能上傳至youtube之影音檔案,如wmv、avi、mp4等均可。 |
2. |
影片長度約10~15秒(影片秒數不合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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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1. |
將參賽作品上傳至YOUTUBE |
2. |
進入活動網址報名頁面填寫報名資訊及影片連結 |
3. |
待主辦單位審核後即算報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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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
1. |
【參加獎】前50名報名,7-11超商商品卡(價值:100元) |
2. |
【優等獎】1名(票選第一名),宜蘭精品旅店精緻雙人住宿券 |
3. |
【人氣獎】2名(票選二、三名),西堤套餐券兩張(或同價值餐券) |
4. |
【鼓勵獎】7名(票選第四~十名),7-11超商商品卡(價值:200元) |
(如選票數相同者,以報名時間先者優先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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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注意事項 |
1. |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嚴禁抄襲或複製他人創作。參賽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或其他不法行為,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報名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
2. |
參賽作品如需背景音樂,歡迎參賽者自行創作或利用本活動專屬網站所提供之音樂自行下載使用,如有利用其他音樂之情形,應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合法授權。 |
3. |
參賽者須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參賽作品如有利用他人之著作,需取得相關之合法授權,且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應同意授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不限時間、方式、次數及地域之利用權限,該局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並承諾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
4. |
經票選為前10名之得獎參賽作品應授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不限時間、方式、次數及地域之利用權限,該局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並承諾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相關書面授權文件及作品原始檔交付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如無法交付相關書面授權文件或作品原始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獎項由次順位者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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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
票選前10名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將依所提供之原始檔,另剪輯成短片用於網上宣傳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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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片票選 |
KUSO i自拍 影片票選辦法 |
票選方式 |
1. |
進入活動網址投票頁面 |
2. |
按讚加入「原PO是我 創意在我」粉絲團 |
3. |
對支持的作品按讚 |
3. |
留下個人資料即可參加抽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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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獎項 |
1. |
西堤套餐券兩張(或同價值餐券)3名 |
2. |
7-11超商商品卡(價值:100元) 3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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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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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領獎方式與其它注意事項 |
1. |
影片徵選與票選得獎名單,將於103年10月24日(星期五)於粉絲團、活動官網公佈,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得獎者。 |
2. |
得獎者應於103年11月09日(星期日)前,就活動小組得獎通知電子郵件回覆並提供領獎資訊,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獎項由次順位者依序遞補。 |
3. |
因領獎資料填寫不實或不完整以致獎品無法寄送,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4. |
得獎贈品將於得獎人回覆資料後,103年11月21日(星期五)前以得獎者親領或郵寄方式送出。 |
5. |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海外地區恕無法配送。 |
6. |
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折換成現金。 |
7. |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 |
8. |
主辦單位保有最後調整、修改、認定及終止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
9. |
報名表中參賽者所輸入的資料僅用於與本活動相關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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