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27
103學年赴韓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5/9截止!

103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報名資料繳交至國際處5/9截止!

其中金剛大學為本校姊妹校,歡迎同學踴躍提出申請~

103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

1.提供單位:韓國11所學校,學校名單如附件。

2.依據:依據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103年4月16日韓教字第1030000048號書函辦理。

3.獎學金名額:11名。預計正取11名,備取5名。

4.獎學金學程:103年9月起赴分發學校研習韓語文1年。

5.獎學金待遇:提供免學費、住宿及支給每月韓幣30萬元生活費等,各校待遇不同,請詳附件。

6.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在校任一學期韓語成績75分以上或能提出韓語能力檢定2級以上通過證明文件者;

三、該期間可出國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赴韓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韓國情勢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四、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者。

7.申請者應繳書件

申請資料依序排列,各頁下方中央位置需加註頁碼,1式4份,於左上角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有意申請者請於5月9日(五)17:00前,將以下資料繳交至國際處。

一、檢核表;

二、獎學金申請表(以韓文填寫);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貼在檢核表背面);

四、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

五、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六、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

七、自傳(約200字)及韓國簡介(約400字,內容包括文化、經濟、政治、宗教信仰、歷史等)各乙篇(以韓語或英文撰寫);

八、無韓文學業成績者須提交韓語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書;

九、各種外語能力檢定通過證書(無者免)。

8.甄選方式及面試評分項目

一、初選:申請者檢送報名資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擇優推薦2名至本部參加面試。未經學校推薦者,不予受理。學生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二、複選:由面試委員以中、韓文進行面試,依評審成績擇優錄取。面試評分項目如下:

(1)書面資料:包括在韓讀書計畫、自傳、韓國簡介、在學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等,占30分。

(2)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等,占20分。

(3)言詞與表逹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韓語能力、邏輯概念等,占25分。

(4)學識與見解:學識及時事的見解,占25分。

三、甄選結果預定於103年6月底前函知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及推薦學校;7月底前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函知國內學校錄取生分發學校。錄取生由國內就讀學校輔導向獲分配之韓國大學申請入學。

備註

一、 受獎生返國後有義務擔任下屆受獎生赴韓就讀前後相關問題之顧問;受獎期間如有遠行計畫,請於離開留學地前先以電子郵件向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報備,以便必要時提供協助。

二、抵韓後一個月內,檢送抵韓報到單、結束學業返國後一個月內,檢送研習成績單考核報告單及心得報告單寄本部電子信箱:jysun@mail.moe.gov.tw。

附件

一、103學年韓國11所學校名單及待遇一覽表。

二、申請人基本資料及報名資料檢核表。

三、獎學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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