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25
103學年度學生宿舍床位登記作業規定(舊生)

103學年度學生宿舍床位登記作業規定(舊生)

南華大學學生事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南華學內字第103000003 號
主旨:公告本校103學年度學生宿舍提供舊生住宿床位數暨申請住宿相關作業規定。
公告事項:          
一、提供舊生住宿床位數:
宿舍
床位數
附記
文會、麗澤樓
51
提供特殊學生住宿及男生床位
590
2人、3人或4人套房
南華九村
全為獨立空間式4人套房
南華七村
52
2人套房
南華館
140
單人雅、套房及雙人雅、套房
16
單人雅、套房
 
二、申請作業規定
(一)申請對象:具本校學籍之在學學生及研究所研究生。
(二)申請期間:
       自103年4月8日0900時起至103年4月23日1700時止
(三)申請住宿:
1、申請期間請逕自上本校宿舍網路管理系統申請登記。
2申請期間截止不再受理登記,額滿則103年4月25日中午12時30分於文會樓玄關,採用人工抽籤方式抽籤,並取卅名候補。
3中籤者先覓妥室友於103年4月30日0800時起至5月8日1700時止前至各宿舍輔導員室簽立租賃契約書(非續住者預繳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後劃定寢室、床位。 
(四)相關事項:
1除休、退學等特殊原因經核准者外,轉學者保證金不予退還。
2、低收入戶符合規定免繳住宿費學生,男生安排住宿七村或文會樓;女生住宿九村十二人房,額滿則以年級高低順序安排住校內四人房。
3、特殊學生申請校內宿舍:
(1)請繳交證明文件至宿舍輔導員室。

(2)申請資格如下:海外僑生、外籍生(請附證件)、身心障礙生(請附殘障手冊)、外離島生(請附與父母同設戸口名簿影本)、特殊生(請附診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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