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20
108學年第2學期107、108級新生入學獎助學金續領名單公告日期延後至109年4月7日
107及108級新生入學獎助學金續領名單公告日期延後至109年4月7日:
一、獎學金、學術助學金及生活助學金續領條件:
1. 前一學期成績在該班前10%,以教務處108學年第2學期報部人數(班級人數)為依據,延後至109年3月31日,成績如大於10%(小數點無條件進位),為不符續領資格。
2. 操行80分以上 。
3. 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二、相關申請文件:
1. 符合續領資格者(109年4月7日公告名單)將於公告2週後,直接進入核銷行政流程,匯入先前繳交之帳號,曾申請過者免申請。
2. 如原有晉級資格者,請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學生助學計晝補助,如未辦理者不予晉級。
三、國立收費及住宿費補助: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其次一學期取消一次資格:
1. 學期成績總平均低於60分者
2. 學期成績二分之一以上(含)學分不及格者
3. 受記大過處分者
如有任何疑義或補申請者,4/21前請洽學務處簡先生.(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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