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30
b108-16桃園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08/11/4收件截止)
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組:
1.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3.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4.許李端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5.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6.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以避免造 成誤審;新生不可申請。
三、申請程序如下:
(一)由申請學生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 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系統訂於108年 10月1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開放填報)線上申請。請務 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但最後繳 交給學校之《申請書》(請由系統列印)務必正確。
(二)各類附繳文件(文件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 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若有繳交者 請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線上列印申請書表。
(三)持申請書(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
     1、必繳文件:
            (1)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或108年7月1日以後 開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08年5月1日前設籍 本市)。
            (2)前學年度成績單。
     2、身心障礙學生需附身心障礙手冊。
     3、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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