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23
108年度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至10月5日(六)截止

 學生申請資格條件: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空中大學生、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碩士生及博士生)

()107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六十五分以上(限大專院校學業成績)

()107學年度下學期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

()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2. 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3. 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4.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5. 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請各校協助上傳導師推薦信或自述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俾便查考

()為避免資源重複落在同一學生身上,授權各校篩選時,原則以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之學生為優先,但各校可視學生實際狀況綜合裁量

()因各校學生家庭境況不同,上述第()1 ~ 5點及第()項,授權各校依個案狀況自行調整排序

()請學生自行掃描存摺影本,再請各校承辦人上傳每名同學存摺影本及導師推薦信或自述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收件至108年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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