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21
a108-21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08學年度臺中市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108.9.20.收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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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揚建大公司創辦人楊金豹、顏玉霞夫婦教育興邦之心志,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特設立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以鼓勵學生努力向學,激發上進精神,爰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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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設籍於台中市滿一年以上,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台中、彰化、南投、苗栗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學生),台中市立國民中學(含市立高中國中部)之優秀清寒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     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     高中(職)前一學年之學期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高一學生以國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三、     國民中學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四、     以上學業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五、     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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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每學年錄取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     大專(院)校學生:二十四名(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研究所、夜間部、產學合作班、空大、空專、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交換學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等之學生)。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


二、     高中(職)學生:三十五名(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學生,惟不包括空專、進修學校、產學合作班等)。每名新台幣捌仟元整。


三、     國民中學學生:四十名。每名新台幣陸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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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獎學金每學年發給一次,申請時間為10899日起至108920日止受理申請,經由學生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應於9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送市政府指定承辦學校彙整。承辦學校彙整完成後,請將資料於101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會。本奬學金得獎名單預計10812月底前公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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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校推薦優秀清寒學生申請本獎學金時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各項書表資料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一、     申請書乙份。


二、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註冊章則請學校出具在學證明)。


三、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證明書(單)正本一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     六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五、     清寒證明二擇一


1. 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


2. 未達區公所()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但一校至多推薦兩位。


*申請書及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表格可自本會網站下載:(http://www.kend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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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委員會由市政府偕同本會共同組成,本會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本會與市政府各推薦數人為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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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實施,本會得視需要修改之。


如有疑義請電04-8345171#109  曾秀卿或e-mailsching@kenda.com.tw
轉至
http://www.kenda.org.tw/scholarship/applyway_TaiChung.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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