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7/9
108學年度校內獎學金申請事宜(佛光、社團之光、服務學習、書卷)108年9月9日開始受理!
一、書卷獎學金:
申請文件:
A.申請表。
B.本校107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A4有百分比)。
C.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108.9.9-108.9.23止,逕向各系所申請,逾期視同放棄資格。
備註:
1. 獎勵對象:為獎勵大學部(學士班、進修學士班)成績優秀之學生。
2. 申請資格:凡本校在學學生,其前一學年成績優異,為全班前20%或學業成績85分以上
每學期至少須合乎最低修業的規定學分,且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85分
以上且無記過處分者得申請。
3. 獎勵金額:每名獎學金5000元及獎狀乙幀。
4. 審查標準:受獎學生人選由各系主任依學業成績、擔任幹部、參與系務、熱心服務等原
則遴優推薦每班一名,若班級人數超過 30 人以上者,可推薦二名;於每學
年開學二週內由各系所彙造名冊送學生事務處彙辦後,經由校內獎助學金審
查委員會議審核決議之。
5. 班級人數計算基礎:以當年度3月15日教務處報教育部人數為準。
二、 佛光獎學金、社團之光獎學金、服務學習獎學金:
申請文件:A.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B.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
108.9.9-108.9.23止,逕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申請,逾期不受理。
三、 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填寫。
辦法網址:life2.nhu.edu.tw/page6/recrui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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