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8/1
南華大學新生免修語文課程實施要點
【語文中心】
南華大學新生免修語文課程實施要點

南華大學新生免修語文課程實施要點 
民國 102 年 5 月 15 日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南華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語文能力優異之學生進行多元學習,特訂定「南華大 學新生免修語文課程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免修語文課程之範圍,係指大一英文及大一英語聽講課程。
三、免修大一英文及大一英語聽講的資格為下列標準之一:
 (1)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英文成績達前標。
 (2)大學入學指定科目考試英文成績達前標。
 (3)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英文成績達前標。
 (4)Cambridge IELTS 劍橋留英考試達 5.5 級。
 (5)TOEFL 托福測驗(CBT/iBT)達 180/64 分。
 (6)GEPT 全民英檢達中級複試及格。
 (7)TOEIC ETS 多益測驗達 600 
 (8)英語系國家之外籍生、僑生及駐外人員子女,須持有英文程度相關之證明文件。
四、凡符合資格之學生,須於新生入學第一學期之加退選截止日前,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語 文教學中心申請免修大一英文及大一英語聽講課程。
五、本要點之免修大一英文及大一英語聽講不適用於外國語文學系學生。
六、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符合以上免修規定之標準:請學生申請日期:新生入學第一學期之加退選截止日前,將填寫南華大學新生免修語文課程申請表送至語文中心審核,審核通過者亦可免修語文課程(語文中心之大一英文(4學分)與大一英語聽講(2學分))
Go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