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27
南華大學102學年度第二學期 學生英語演講比賽

 南華大學102學年度第二學期

學生英語演講比賽施行準則

壹、宗旨:

南華大學語文教學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加強英語教學,提高學生之學習興趣,增進英文表達能力,並遴選優秀學生參加校外比賽,特舉辦本比賽並訂定規則。

貳、參賽資格:

1.具有本國國籍之大學部暨研究所在學學生。(在學學生不包括以英語為法定母語之外國留華學生、及不具學籍之特別生)。

2.在學學生其六足歲以後在英語系國家累計住滿六個月以上,或曾在各地區英語學校就讀一年以上者亦不得與賽。

參、報名辦法:

1.報名者統一請使用本中心提供之報名表格報名。相關表格請自行上網至本中心網頁下載列印,填妥報名表後親至本中心報名。(網上恕不接受報名)

2.報名截止日期為四月二十八日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止。

肆、比賽方式:

1.比賽採初、複賽兩階段進行。

2.初賽以事先公告題目方式進行。演講題庫(合計三題)由本中心於賽前兩週公告,請參賽者於報名時一併確認。參賽者自題庫公告日起可自行預先擬稿、演練。出賽時,按所抽之順序暨演講題目演講乙次,限時三至五分鐘;參賽者於上台前十分鐘,須親自抽籤選定講題,並得隔離準備。

3.初賽取前四至八名參加複賽,複賽前不公佈與賽者得分暨名次。

4.複賽以即席演講方式行之。參賽者依賽前所抽之出場順序演講乙次,限時二分鐘;演講題目由本中心準備,參賽者於上台前五分鐘,當場親自抽籤,並得隔離準備。

5.初、複賽兩階段成績以初賽50%、複賽50%比例計算。總分同分者以複賽得分較高者為優勝。

伍、比賽時間地點:

一、時間:四月三十日(星期三) 下午3:20~5:10。

二、地點:學慧樓H329

陸、初、複賽個別評分標準:

語言表達能力佔50%,演講內容佔40%,儀態佔10%。

柒、獎勵:

第一至三名及佳作頒發獎狀、獎金,第一名獎金貳千元,第二名獎金壹千元,第三名獎金伍佰元,演出優異獎獎金叁佰元。

捌、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本中心 /分機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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