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7
104年青年署補助青年參與國際(含兩岸)發聲及行動計畫
計畫目的
為鼓勵我國青年於國際(含兩岸)舞臺發聲,強化與國際社會後續連結效益,透過與高中職學校、大專校院及民間團體合作,補助青年參與或辦理國際(含兩岸)共同關注的議題會議、倡議或行動,提升青年全球移動能力,並發揮青年影響力,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

申請條件
(一)補助對象及範圍:

1.類別一:補助於國內辦理青年國際參與或人才培育會議、研習活動
    163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及青年團隊,於國內辦理青年國際參與或人才培育會議、研習活動(含外語演講及辯論等競賽),尤以爭取在臺主辦國際性會議或活動為佳。 
2.類別二:補助青年赴海外參與會議或行動
   1830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及青年團隊,赴海外參與重要國際會議、倡議或行動,並以能加入該國際組織或於該國際會議發聲,提升我國際形象及能見度者為佳。 
3.參與或舉辦純學術性會議或活動不予補助。

 
(二)申請方式及資料: 
 
除特殊情形外,應於參與或辦理活動一個月前,透過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高中職學校或大專校院正式發函(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需由學校具函申請補助),並檢附下列資料向本署提出申請,雙面印製裝訂成冊:

1. 組織立案或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免附);
 
2. 申請表(詳附件1);

3. 參與青年名冊(詳附件2);

4. 參與本案企畫。
 

(三)企畫執行期間:10421日至1041130
 
申請期限:


自公告日至本計畫補助額度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041031日止),檢送之企畫書及相關資料15份,請以掛號或快遞在期限內寄達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審查原則及方式
(一)審查原則:



參與或舉辦國際(含兩岸)會議或行動之重要性及預期效益30%、企畫可行性(包括資源整合能力)20%、國際發聲及與國際社會後續連結效益50%





(二)審查方式:
1.申請補助額度新臺幣5萬元以上者,由本署不定期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審查;未滿新臺幣5萬元者,由本署進行書面審查。
2.特殊身分青年(弱勢家庭青年、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身分)優先考量。(如為特殊身分青年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
3.
審查結果將以公函通知,並適時公告於本署網站。

 
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補助原則:本補助款係屬部分補助,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之20%以上經費辦理,若自籌款項未達總經費之20%,不予受理申請。

(二)執行項目:執行企畫過程中必要費用(國內辦理活動:保險費、食宿費、場地費、活動器材租借費等;海外參加活動:往返經濟艙機票、海外醫療保險費、住宿費、簽證費及會議註冊費等),
                          惟活動之財產購置、設備維護、行政管理費等經費不予補助。


(三)補助額度:

1.類別一:補助於國內辦理青年國際參與或人才培育會議、研習活動
   依會議或活動青年參與人數、活動規模(如跨校、全國性、區域性或全球性活動)、舉辦天數,以及是否向參加人員收取費用等情形,酌予部分經費補助;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30萬元。
2.類別二:補助青年赴海外參與會議或行動
   視人數、參與之會議或行動規模大小、可達成之國際發聲效益及程度、國家遠近等,酌予部分經費補助;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20萬元。



 


歡迎有興趣的同學踴躍參加

其他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檔或至青年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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